御船町(御船町)设有"灾害时协力水井"制度,供大规模灾害导致断水时使用生活用水(厕所、清洁用)。目前,高木(高木)(甘木地区)有1口个人所有水井已登记。井水非饮用水,使用时须遵从井主的指示。
本制度旨在地震、暴雨等大规模灾害导致长期断水时,确保饮用水以外的生活用水(用于厕所、清洁等)的供应。
已登记的水井将在灾害发生时,由提供者出于善意,作为宝贵水源向地区居民开放使用。
※灾害时接受井水提供时,请务必遵从井主(管理者)的指示和注意事项。
接受灾害时协力水井提供时的注意事项:灾害时协力水井仅在大规模灾害导致断水等情况下,方可在提供者的协助下获得井水供应。
1.灾害时协力水井仅在地震等大规模灾害发生后,且地下水无浑浊等井体受损情况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间及使用方法请遵从井主(管理者)的指示。
3.请勿长时间独占水井,使用者之间应相互礼让,避免发生纠纷。
4.灾害时协力水井提供的并非饮用水,请仅作为清洁、厕所等"生活用水"使用。
6.因使用井水导致使用者人身或财物受损的,不得向提供者追究责任。
9.此外,井水的提供出于提供者的善意。请勿做出给提供者及周围人员造成困扰的行为。
关于灾害时协力水井的登记手续:御船町(御船町)持续招募拥有水井的个人及企业,希望在灾害时为地区居民提供生活用水。
5.须由井主或管理者妥善管理,以便在灾害时能顺畅地向町民等提供生活用水。
※登记为灾害时协力水井后,有制度可补助部分检查费用。
登记方法 1.愿意协助的个人或企业,请向町环境保全课环境卫生系(町環境保全課環境衛生係)提交《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登记申请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登録申請書)》及《水质检查成绩表复印件》。
2.之后,工作人员将前往水井所在地进行现场确认及拍照。
3.确认结果判定合格后,将交付《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登记决定通知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登録決定通知書)》及登记标识等。
申请材料请从此处获取 ▶ 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登记申请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登録申請書)(样式第1号) (Word:17.9千字节)
※水井状况有变更或需取消登记时,也须办理相关手续。
〇 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登记内容变更申报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登録内容変更届出書)(样式第3号) (Word:15.7千字节)
〇 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登记取消申请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登録取消し申請書)(样式第5号) (Word:15.7千字节)
町将对已登记决定的灾害时协力水井水质检查所需费用的一部分进行补助。
补助金额以每口水井1万日元为上限,次数限1次。请按以下流程申请补助。
1.请在町环境保全课环境卫生系(町環境保全課環境衛生係)窗口提交《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支援事业补助金交付申请书兼请求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支援事業補助金交付申請書兼請求書)》。
2.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交付补助金时,町将通过《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支援事业补助金交付(不交付)决定通知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支援事業補助金交付(不交付)決定通知書)》通知申请者。
此外,决定交付时,将把补助金汇入申请书兼请求书中填写的账户。
申请材料请从此处获取 ▶ 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支援事业补助金交付申请书兼请求书(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支援事業補助金交付申請書兼請求書)(样式第1号) (Word:18.1千字节)
★有关制度的详细说明及手续,请参阅此处。 ▶ 御船町灾害时协力水井手册(御船町災害時協力井戸の手引き) (PDF:279.4千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