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7月28日發生的熊本地震中遭受損害的人士,可從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起申請災害證明和災害通報證明。房屋損害程度證明(災害證明)在調查後發行,砌塊圍籬和營業場所等屬於災害通報證明的對象。建議在申請前拍攝多張顯示損害情況的照片。
自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起開始接受申請。
申請受理地點和申請方法如下。
首先,請拍攝多張顯示損害情況的照片。這些照片可能會作為損害認定的參考。
◯房屋全景照片
◯損害地點的照片(能看出損害地點面積、程度等的照片)
※房屋以外(砌塊圍籬、圍欄、停車棚、營業場所、店鋪等)的損害屬於「災害通報證明」的對象。
※除了災害證明申請外,還可能有其他用途,因此無論是否申請,建議在修復前拍攝多張照片。
申請受理地點
◯美里町役場中央庁舎總務課(中央庁舍總務課)(美里町役場中央庁舎総務課)(災害證明、災害通報證明)
電話:0964-46-2111
◯美里町役場砥用庁舎美麗故鄉創生課(砥用庁舍美麗故鄉創生課)(美里町役場砥用庁舎美しい里創生課)(災害證明、災害通報證明)
電話:0964-47-1111
※受理時間為平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15分。
※災害通報證明的申請需要附加顯示災害情況的照片。
【申請表式】災害證明
【申請表式】災害通報證明
什麼是災害證明
◯大規模半毀
◯中規模半毀
◯未達半毀程度(部分損壞)
◯地上淹水
◯地下淹水
※地上淹水、地下淹水僅適用於水災情況
什麼是災害通報證明
這是對自然災害造成的物件等損害進行確認,並證明受災者已提出「災害通報」的證明文件。由於不進行損害狀況調查,也不對損害程度進行判定,因此可以立即發行。
更新日期:2026年8月3日
由於地震、風水災等原因而受災的人士,證明房屋損害程度。在進行損害狀況調查後發行。
關於因2026年7月熊本地震而受害時的災害證明
因2026年7月28日發生的熊本地震而受害的人士,可以申請災害證明。
◯在窗口直接申請
請到下列申請受理地點提出申請。
※申請時,我們將確認損害內容,請讓了解損害詳情的人員親臨。
※8月1日(星期六)和8月2日(星期日)、8月8日(星期六)和8月9日(星期日)將進行申請受理。
發布日期 2026-10-08 · 最後確認 2026-10-12 15:31 JST · 翻譯時間 2026-08-03 23:18 JST